我發現共同作者這個東西一直沒作用。
今天早上突發奇想,乾脆請仔魚兄來當共同作者算了。
反正他閑的發慌,而且超喜歡嘴砲的,應該相當適合。
可是轉念又想,仔魚兄的國語文能力實在是令人...,不敢恭維。
他寫完之後我可能要花時間幫他訂正錯別字 = =。
所以這件事情還是算了吧!
聽說我講話很賤?
沒辦法,誰叫你要看,仔魚兄。
請學姐型的正妹趕快把他領走吧!二號櫃檯不送,謝謝。
今天早上突發奇想,乾脆請仔魚兄來當共同作者算了。
反正他閑的發慌,而且超喜歡嘴砲的,應該相當適合。
可是轉念又想,仔魚兄的國語文能力實在是令人...,不敢恭維。
他寫完之後我可能要花時間幫他訂正錯別字 = =。
所以這件事情還是算了吧!
聽說我講話很賤?
沒辦法,誰叫你要看,仔魚兄。
請學姐型的正妹趕快把他領走吧!二號櫃檯不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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