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0日 星期日

字型...

忽大忽小的,讓我快瘋了。

我不想讓我的字體變得很大,因為我不想要讓人輕鬆的閱讀。

我希望初來的人可以知難而退,當他對於這種超雞歪的部落格字體感到厭倦的時候。

我還是搞不懂怎麼有時候一天會有上百次的點閱紀錄...

這就像是在舞台上跳脫衣秀那種要脫不脫的情境,連老師說這就是藝術,心癢難耐的感覺,可是我又不是要特別脫給你看的。

對了,我喜歡裸睡,但是關你屁事。

1 則留言:

  1. 真的是。。。那就像其實你根本就沒殺人,可是屍體突然在你的房間被發現一樣。算了,隨他去。我只是很感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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