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

紙房子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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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到你就殺死你。

以前小時候以為的電影情節,在長大後卻一直在現實世界中搬演。實際上,這似乎也不是專屬於電影情節的權利,電影作為一種現實世界的延伸想像,不過是把劇情更誇大而已。然而生活中的經驗告訴我,就算是一個平凡的生命,其情節比起電影有時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讀書與藏書看起來目的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擁有。追求這件事情,就意義而言就是想要擁有。擁有了還不夠,還想要保存到「永遠以後」(通常都是他們死掉之後書籍被拍賣或是捐到圖書館或是被當作廢紙回收)。記憶通常都是很片段的,有些根深蒂固的不會遺忘,但是記憶還是很片段的。使得完全紀錄一本書的事情變得艱難。以前的人說過目不忘,然而記的畢竟都是一些表象的辭意,使得斷章取義的事情變得容易發生,而且八股。到後來,閱讀成為了一件無可解的事情:閱讀產生了更多的閱讀。於是我總在每本書身上找到另外一本書的痕跡,是讀過的,或是沒讀過而想去讀的,或是讀到一半而放棄的。

「閱讀是美好的,尤其是閱讀一個人的生命。」然而個人解譯的功夫不同,也導致了各說各話的可能性:一切的閱讀,都是誤讀。事實上,我想知道的是書中沒有寫的東西。於是有天我開始寫,寫下那些不曾被寫在書本裡面的事情。有時候我自認寫不出那些字句,所以「佳句」就成為了另外一種抄寫保存的東西,雖然事後看起來,大家所想說的,畢竟都是相同的。然而如柏拉圖對話錄中的一個神話故事所言:文字只能醫再記,不能醫記憶。

過去的那些晚上,我翻開書本,將每個我讀到而想要保存的東西,一一安放進每個可以存放的地方:筆記本、書頁旁的空白處、電腦的文件、網路...。遺忘是件多麼可怕的事情,使得保存變成了一種刻不容緩的任務。於是我時不時的抄寫,有時我什麼都不寫,等待有一天那些書召喚著我再去翻閱。有一天,我不再買書,而仰賴母校圖書館的藏書,我知悉這些書我是看不完的。既然在某一程度上買回家保存並不一定會再次翻閱,你知道,我真正有興趣的是那些,我還沒有讀到的書。因而,物質上的圖書館跟心靈上的圖書館開始建立了,物質上的佔據了你的空間,還有耗費了你的金錢與時間,為了一本難以找尋的書,我養成了跑舊書攤的習慣。心靈上的建構卻是雜亂無章的,閱讀一個文本正如跑進了一張網一樣,你越想掙脫,它就越纏越緊。

只有不去閱讀什麼,也就是不想去擁有什麼,你才會從這張網裡面得到解脫。

我像是赫拉巴爾筆下的那個主角一樣,不斷的將每本書壓進頭腦裡。我不斷的寫只是為了不要忘記,還有,不要讓別人忘記我。我擁有的這麼多書,將來有一天,也不會是屬於我的,那麼,他們將會流落到何處?而我能忍受嗎?到那時,我還會不會有知覺,如果死後真有靈魂存在,我還能感知?因此,既然無法擁有,那麼有一天或許會想,就全部清空吧。

不如就燒的乾乾淨淨的徹底。沒有死亡,也不會有誕生。那是印度教濕婆神所象徵的意義,毀滅與創造是同一件事情。

那麼有一天,我會不會這麼想,像葉啟田的一首歌所唱的一樣:

愛你不到,祝你幸福。

看完這本書,我看著我的書櫃發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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