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7日 星期四

安全島手記

這件事情發生在兩天前,我依著每天的路徑從植物園回家的路上。

其實應該不算安全島,因為那個「島」實在乏善可陳,充其量只算個突出的水泥塊。但是這塊地方卻使得我每天穿越馬路的時候可以得到一點心安的保障,在這邊是不建議各位學我這種偷懶危險的行徑;若要勸告我則免了,誰叫馬路設計得這麼糟糕。

對面也有兩個人想要過馬路,是兩個女生。

就我們闖紅燈以及穿越馬路的經驗來說,理應等到車子大部分已經通行之後才會達到省時省力保生命的效益。不過那天我是沒那種顧慮的,一來是受了一些氣,有點像藉酒壯膽一樣;二來是想要快點回家,躺在沙發上像老人般的呻吟。

在前後兩個車子不到近五十公尺的距離之下,我用我肥胖的身軀使出「輕功水上飄」快速的穿過這兩個逐漸靠攏的車牆,那對面的兩人也已經移動到安全島上了。當我與她們都站定在安全島上時,此時可說是無聲勝有聲,彼此的雙眼閃爍著微亮的光芒,似乎在說:「同志!你好。」

不過沒等這段扣人心弦的感性時刻結束,我馬上又跨出一步,逐步向「對岸」逼近。而剛剛我從那邊過來的車道,此時已經有許多機車開始狂飆而過,我的那兩位「同志」,轉眼間便被困在安全島上動彈不得。

不知道是否是她們太感動所以僵住,還是她們反應太慢所致。總之,看著他們寂寞的背影,讓我突然想起朱志清的文章...。

咳。說到這,其實在我家那邊穿越馬路是蠻危險的,不只車流量多,而且動不動就會有警察在路邊臨檢。困在安全島上最慘的情況是,剛好警察的巡邏車經過,然後給你一張罰單... = =。我始終記得高中那年收到的,討厭的罰單,那個警察埋伏在路邊角落然後突然冒出開你的那張罰單。

說來說去,法律是人制定的。道路也是人規劃的,偏偏道路規劃不良,穿越馬路又與法相違背,總是兩相矛盾,讓人在那個穿越馬路的時刻總感覺心癢癢的不自在。

在此,為那兩位可敬的同志哀悼,希望妳們下次要違法的時候果敢一點。不然只是不上不下,兀自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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