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9日 星期五

not original

not original,裡面所要描述的,是對於原罪的控訴。從另外一方面來講,是對於「原創」的一種反思。

歷史記憶如此的跟我們說,當年人類的始祖亞當以及夏娃因為吃了知識樹之果,而被趕出了失樂園。自此之後,人類便背負了原罪。如果把此一事件做為整個作品的主軸,或許很合理,但是卻無法完整呈現我所要表達的意念。

就原罪(original sin)這個詞來說,原生的罪、原有的罪,似乎可以作為荀子性惡論的註解。然而去探究人為什麼有罪,就像思考雞生蛋還是蛋生雞這類的問題般有著無窮的迴圈。而我只是質疑,為什麼人定要背負這罪,這罪只因吃了一個果子,所以我就該背負?然人會起犯罪之心卻是有可能的,不論其罪情輕重,心中會動念的並不在少數。而這罪又是從何而生?從何而來?

原罪是一種背負,然這種背負卻是非個人意志所能卸除的。我所質疑的是,若要承認個人的意志確實存在,那他們的個別差異性為何該受到原罪的枷鎖所限制。而在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事情或話語,被普遍的價值觀認定是一種真理,然而這些事情對於每個人而言,並非都想要去遵從,反而變成他人對自己的迫求,在這邊,這些事情變成一種原罪的背負。

然而價值觀會日漸改變,今日所言所行,往後說不定會被顛覆。但是,這又轉變成了另一種被大眾所普遍認定的價值。因此,原罪仍舊存在,知識樹的果子仍舊沒吐出來。

我創作藝術,同時,也因藝術而產生疑惑。什麼叫創意,什麼叫獨創?歷史上每個大師都借取了前人的智慧結晶,我過去的繪畫作品也處處可見某些人的影子。被要求有創意,被要求要有獨創性,這是藝術家的原罪。而我不得不面對這個問題,所謂的原創性為何?

高中的時候看了黃春明導演的「蘋果的滋味」,至今仍然記憶猶新,而在大二的班展時,我們也以蘋果作為我們的主題,我也針對展覽寫了一個短文。而今,我又以蘋果最為我一個創作的主軸,似乎在冥冥之中有一股無形的線串起一切,這線是否是我的原罪,我不知道。而不論這個想法是否只是我個人的謬誤,這只能留待觀者自己判定了。

註:在聖經中並沒有提到知識樹果子是否為蘋果,蘋果到後來延伸出禁果或是其他涵義則多半難以考證,但此處只是以蘋果代作為知識果的一種意象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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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病了,我很清楚這篇文章在潛意識上在在都說明我的抗拒。但是我就是無法壓抑這股衝動,那就像心臟要從牙縫擠出來一樣。

每次都很難受,希望我能撐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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