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藝術治癒我們

藝術治癒我們,

而我們殘害自己創作藝術;

彷彿那些不幸的傷口都可以作為養分,

因此當傷口快癒合時,我們又自揭傷疤。



仔魚在肯德基的門外跟我說:

「當一個藝術家思考自己必須要有創意時,他已經江郎才盡了。」



所謂的到達,或是剛好,恰恰都是一種不滿足而已。

只有超過,且永存享用的狀態才能保有這種幸福。



「就像心滿意足的戀人一樣,壓根不需要寫作、傳達和創作。」(羅蘭 巴特)



在創作中心滿意足的人,等同根本放棄了繼續創作的念頭了。



最好最理想的創作永遠是下一件,

因此可說,這是件永無止盡 (直到生命盡頭的也不能算) 的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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